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专聘请流程
1.申请及审批流程
注意:线上及线下邀请海外专家开展任何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均须提前10天进行海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完成审批后,方可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如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是否产生费用,或从何种经费卡支出此费用,均需提供来访审批表格进行报销。
(1)登录学校主页最上方“一网通办”,在左侧国际交流栏目,找到“外专引智”,点击“海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至事项申请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填写表单并提交。
(2)“海外专家短期来访”审批流程:国合部初审-各学院负责人审核-保密办审核-国合部终审。
(3)线上学术报告及授课须提前10天进行申请,如有公开学术报告,则除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批流程外,须执行学校宣传部对报告会、论坛会的审批流程http://ehall.xidian.edu.cn/new/index.html(说明详见:https://notice.xidian.edu.cn/2016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7&wbnewsid=19294)
各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为促进“学术交流不停歇”,现对我校开展线上学术交流活动通知如下:
一、线上学术交流活动
1、学术报告及授课
1)申请及审批流程
(1)登录学校主页右下方“一网通办”模块,在搜索栏输入“海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至事项申请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填写表单并提交。
(2)“海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事项审批流程已在系统中实现,具体为:国合部初审-各学院负责人审核-保密办审核-国合部终审。
(3)线上学术报告及授课须提前10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公开学术报告除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批流程外,须执行学校公开报告的审批流程http://ehall.xidian.edu.cn/new/index.html(说明详见:https://notice.xidian.edu.cn/2016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7&wbnewsid=19294)。
2)资助标准
线上学术报告及授课仅支持境外人员讲课费,与外专来访讲课费标准一致:
开支范围 |
税前上限标准(币种:人民币) |
备注 |
专家工薪 | 以专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约定为基础核准支持 | 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讲课费)、专家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给予资助。 |
专家咨询费(讲课费) | 3000元/次,院士及Fellow类专家 | |
2800元/次,教授 | ||
2400元/次,副教授 | ||
2000元/次,讲师 | ||
专家补贴 | 1000元/天,院士及Fellow类专家 | |
900元/天,教授 | ||
800元/天,副教授 | ||
700元/天,讲师 | ||
本科生双创周学分课程可课时费 | 1600元/课时 | |
研究生海外课程引进课时费 | 1200元/课时 |
2、教师赴海外引课项目
受疫情影响,无法赴海外执行引课任务的教师,可邀请海外高校教师进行线上授课。
1)申请
登录学校主页右下方“一网通办”模块,在搜索栏输入“海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至事项申请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填写表单并提交。
2)课程要求
海外引课项目调整为外专线上授课后,如开设课程为选修课,校内联系教师须向本科生院提交申请,将课程纳入学校教务系统后开展授课活动。如开设课程为必修课,需先行对学院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后,方可纳入学校教务系统,开展授课活动。
3)资助标准
执行海外引课项目境外人员讲课费标准参照原本科生学分课程引进项目,税后800元/课时。
3.线上学术交流活动要求
1)开展线上学术活动前,邀请人须与境外专家明确薪资、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等要素,并与境外专家签订《外国专家讲学工作合同》,模板见附件1。合同需咨询国合部进行编号,合同落款需境外专家本人、学院及国合部进行签字盖章。
2)线上学术报告和授课要求采用直播方式进行。
3)境外专家所作学术报告或授课过程将被全程录制并保留,邀请人须明确告知境外专家这项内容。
4)活动结束后,须提交学术交流总结至foreign_experts@xidian.edu.cn
1、经费报销
经费报销程序为:借款(一般省略此步骤)-报销-境外汇款,由各学院外事干事协助完成以下事项。
1)借款(一般省略此步骤):
境外专家开展线上学术报告或授课可预借讲课费,然后完成报销和境外汇款,或直接报销然后进行境外汇款。借款材料包括:
(1)在我校财务系统上预约借款,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借款单》;
(2)“一网通办”在线审核通过后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聘请海外专家来访申请表》;
(3)《借款说明》;
将上述材料交至财务处核算科完成借款手续,南校区财务处核算科:029-81891614,北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029-88201206。
2)报销(无论是否做境外汇款都需要此步骤)
(1)我校财务系统上预约《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具体为:财务系统-网上申报系统-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需经费负责人及审核人签字。注:发放金额请按照实际发放讲课费的税前金额来填写;
(2)境外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
(3)《海外专家讲课费/补贴申领单》;
(4)“一网通办”在线审核通过后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聘请海外专家来访申请表》,无须签字及盖章;
(5)《关于申报已垫支的人员类经费的情况说明》,如有垫支,则报销时需要附上此文件,如无垫支则不用提供此文件;
(6)财务报销系统预约《境外汇款手续费报销单》(如果有境外汇款,报销时需要一并提交手续费报销单至财务处核算科进行报销,注意,制单时选公对公汇款,汇款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银行账号:102006569750,汇款金额小于等于5万元/笔,手续费为200元/笔)
注意:如专家有境内银行卡,则不需要进行后续的换汇及境外汇款步骤,如专家没有银行卡,则需要在资金科报销时提醒会计按照后期境外汇款情况进行处理。资金管理科联系方式:029-81891613。
3)换汇及境外汇款(如需要做境外汇款则需要此步骤,如不需要境外汇款,则不用此步骤)
境外汇款需准备下述材料。下述材料中《购(付)汇申请书》及《中国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可至我校财务处出纳处领取。
(1)《外国专家劳务合同/短期合同》(如需做境外汇款,登录网址(http://nkb.xidian.edu.cn/)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口模块”线上申请《外国专家劳务合同/短期合同同》审核,《外国专家劳务合同/短期合同线上申请常见问题及解答》,内控办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合同审核单,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落款盖学校公章并盖骑缝章);
(2)《海外专家讲课费/补贴申领单》(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
(3)境外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境外汇款情况说明》(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
(5)《收款账户基本信息》(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
(6)《购(付)汇申请书》(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
(7)《中国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盖财务专用章及预留私章);
请将以上述材料准备好,(1)-(6)项材料,联系国合部开具介绍信,盖学校公章。在完成财务报销后,将(1)-(6)项材料交至财务处核算科出纳处审核并领取(7)项材料填写,完成后将材料留至计财处出纳处,由出纳处统一负责对接银行完成境外汇款。汇款完成后,出纳将收到汇款手续费回单,出纳将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手续费用报销。
南校区财务处核算科:029-81891614,北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029-88201206。
联系电话:029-81891022 传真:029-81891671 邮箱:fao@xidian.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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